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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互金协会:网贷机构2月25日前完成加强网贷出借人风险提示

广东互金协会、广州互金协会近日下发《关于加强网络借贷出借人风险提示的通知》,要求网贷机构在网站、App、微信小程序等提供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渠道,须进行出借人风险提示。出借人登陆网站、App、微信小程序,及注册会员、点击投标按钮时,网贷机构须马上弹出“风险警示语”,出借人须先阅读风险提示并点击确认后,方可继续下一步操作。

1月31日,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联合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官网发布了《关于加强网络借贷出借人风险提示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。

据悉,发布此次《通知》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》关于“借款人与出借人遵循借贷自愿、诚实守信、责任自负、风险自担的原则”的规定,切实做好风险提示工作,提升出借人风险自担意识,保护出借人、网贷机构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
《通知》指出,网贷机构在网站、APP、微信小程序等提供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渠道,须进行出借人风险提示。出借人有包括“登录网站、APP、微信小程序”、“注册成为会员”、“点击投标按钮”三种行为时,马上弹出“风险警示语”,出借人须先阅读并点击后,方可继续下一步操作。

值得注意的是,根据《通知》,出借人阅读和确认“风险警示语”,须出借人亲自操作,网贷机构不得默认勾选代为操作,“风险警示语”内容为:“风险提示:网络借贷为自愿,出借资金须谨慎,风险意识记心上,本息损失皆自担。”“风险警示语”应位于屏幕正中位置,提示必须足够清晰醒目(红色大号字体),持续时间不少于5秒。

《通知》强调,各网贷机构须在2019年2月25日前完成风险提示工作,协会将对各网贷机构的网站、APP、微信小程序所有渠道逐一检查,并将结果报至监管部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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